“我帶來的一份建議是倡議未成年人開展‘息屏24小時’行動,讓更多青少年走向運動場、貼近大自然,走進真正的社交場景。”
全國人大代表姚明日前在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北京團小組審議時,談到手機等電子產品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的壓力和挑戰,相關話題登上微博熱搜第一位,1天時間閱讀量達1.2億。
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專訪時,他對“息屏24小時”作了說明:每個學期,青少年按照自己的習慣和方便程度選擇一天“息屏”;希望通過3年左右的實踐,在取得可復制的經驗后,由國家在政策和法規層面對“息屏24小時”行動進行制度化規范。
伴隨手機、平板電腦等的普及,未成年人使用電子設備日益增多且呈低齡化趨勢。除了帶來視力健康風險,部分中小學生沉迷游戲、短視頻等,導致作息紊亂,引發厭學,過度沉浸于虛擬世界還可能造成青少年的社交與情感疏離。今年全國兩會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言獻策,建議在強化技術賦能監管的同時更注重教育引導和制度建設,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多方協同,為青少年營造清朗的成長環境。
有委員建議“16歲以下禁用社交媒體”
在向本屆人代會提交的“加強對中小學生手機使用監管”的建議中,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行政專員黃美媚提出,應要求所有游戲及娛樂類APP強制接入教育部認證的人臉識別系統,設定學生游戲時段(如節假日16時-20時),每次登錄及連續游戲30分鐘后需家長二次認證,未通過認證則自動終止服務。
此外,采取通信服務限流措施。22時至次日8時,電信運營商對中小學生名下的電話卡(含使用父母身份證辦理的副卡)實施“夜間斷網”,并限制每日娛樂類流量上限(如2GB),杜絕通宵玩游戲。
據《新民晚報》報道,全國政協委員陳偉志呼吁借鑒部分發達國家的做法,出臺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規定。
去年11月,澳大利亞國會兩院在一周內分別通過《2024網絡安全(社交媒體最低年齡)修正案》,成為第一個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及兒童使用多數社交媒體的國家,引起各國關注。
“我國相關部門已要求平臺設立未成年人模式、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統,但作用有限,且不適用信息不斷交互的社交媒體。”陳偉志說,社交媒體很難實時監控網友發布的內容是否適合未成年人,當前社交媒體上存在不少不實、有害信息,未成年人易受誤導、蠱惑。我國一直在對社交媒體進行治理,但用戶群體的復雜性決定了其不適合未成年人,應該出臺更明確、嚴格的禁令。
他還提出適時修訂《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嚴禁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成人賬號租售服務。2024年起施行的該《條例》禁止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賬號租售服務,陳偉志認為應強化執行,并適時修改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所有成人賬號租售服務”,杜絕未成年人使用成人賬號登錄網絡、社交媒體。
多方共治,家庭可約定“無手機時間”
“游戲對好奇心旺盛、自制力較弱、社會價值認知尚未穩固形成的未成年人有天然的吸引力,單純采用拒止、截斷的方式應對沉迷問題,可行性相對較低,需要采取疏堵結合的綜合策略,比如鼓勵閱讀,開展體育活動、社區互動等,學校也應發揮重要作用,營造富有吸引力的教育環境,老師除了傳授知識,更要給予孩子成長經驗和情感支持。”全國政協委員、首都經貿大學特大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郭媛媛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專訪時表示。
作為監護人,家長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關鍵一環。多位代表、委員注意到,一些父母(監護人)在孩子上網時沒有盡到監護責任,督促其使用未成年人模式,甚至把自己的賬號交給孩子使用。
“部分家長由于各種因素限制,有時難以有效關注孩子使用網絡的行為,這是個復雜的問題。總體上說,向數字文明快速跨越的時代背景對家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郭媛媛說,首先應該以身作則,規范使用電子設備、參與娛樂活動的行為,如果自己整天刷手機、玩游戲卻要求孩子遠離游戲,這缺乏說服力,“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家長應放棄一些個人的舒適和娛樂時間,參與到教育和陪伴中”。
針對各方協同治理,黃美媚代表提出了多項具體建議。她提出,政府部門應避免向學校、家長下達需通過手機等電子設備完成的考核任務,如“手機打卡”“線上滿意度調查”等,減少使用的強制性需求。教育部門應制定統一的校內手機使用規范,明確“課堂禁用、課后限用”的原則,鼓勵學校設置手機保管設施,并由教師監督執行。
同時,加強家校共育,提升數字素養,通過社區講座、學校培訓等,引導家長掌握電子設備管理技巧,如設定“家庭無手機時間”、定期檢查使用記錄等;將“健康用網”納入中小學課程,通過案例分析、實踐演練等,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網絡使用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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