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鵬 盤古智庫理事長,學術委員會委員
背景:2014年11月17日到27日期間,我對美國進行了十天的訪問,期間對美國的不同機構進行了參觀訪問,并與大量官員、學者、企業家進行了交流。這次訪問主要圍繞著“智庫建設”、“政府治理”、“中美經貿”、“食品安全”四個主題進行,深入了解美國在這四個方面的發展經驗。當然,單純了解美國的先進經驗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用他們的經驗來結合中國的實際,為我國的現代化發展提出更優的政策建議。
本文為《美國之強,強在社會組織(智庫篇)》,12月13日發表了《美國之強,強在社會組織(大學篇)》回復數字1213即可查看,接下來還有《美國之強,強在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篇)》。
“智慧產業”在中國還是一個新興的詞語,它主要是指一些靠思想、知識創造價值的軟行業,按照國際通行分類它主要包括咨詢公司、公關公司、游說公司、智庫。我這次訪美期間拜訪了美國的主流智庫,認為他們的一些先進經驗對我國的智庫發展也是有一定借鑒意義的。
一個智庫的穩定發展,離不開長期而穩定的資金支持。就全球范圍內的情況來看,一個良好的智庫,其品牌和影響力都是通過慢慢積累獲得的,但是一個穩定的資金支持確實貫穿始終。
就這次赴美考察的實際情況來看,不同的智庫特色鮮明,資金來源也不盡相同。比如國際知名的布魯金斯智庫,每年費用支出巨大,但是他的資金來源相對多元,并且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豐厚的基金,每年的資金收益就能覆蓋大部分的費用支出;同時,隨著智庫知名度的增加,他獲得的捐助收入和咨詢業務收入也非常豐厚,已經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同時,美國的政治體決定了他政學關系密切,有著公開、透明、合法的“旋轉門”制度,讓學者和官員能夠不斷流動,即保證研究貼近實際,又能保證政府迅速接受前沿的思想。
而同樣知名的蘭德公司,它就主要定位于咨詢行業,主要資金來源就是美國政府和軍方的項目費用;而美國傳統基金會,就是鮮明的美國右派智庫,他們主要受到美國保守財團的支持,代表出資人的利益行事。所以過分的糾結一個智庫的資金來源和政治傾向,是沒有必要的,關鍵要看自己這個智庫的定位到底是什么,要為什么樣的人服務,而關鍵的是這個智庫的研究水平是不是足夠高,產生的產品是不是有足夠的價值。
要保證一個智庫的研究有足夠的公信力和足夠的研究水平,最本質的是要求研究者和出資者的關系是平等的,研究者必須秉承一個獨立客觀的立場,才能夠進行高水平的研究。即使是很多立場鮮明的智庫,也不能隨意影響學者的獨立研究成果。在這一方面,美國顯然為研究人員創造了一個優秀的氛圍,學術研究無禁區,出資方要保持一個開放的心態,研究者要保持一個獨立的人格。
隨著習總書記關于建設新型智庫的講話,我國也掀起了一股智庫熱。仔細數來,我國的智庫數量并不少,主要可以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是諸如社科院、國研究中心以及各個部委位下屬的研究機構,它們完全依靠財政撥款,很多職員基本有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的編制,這些機構是目前中國智庫的主流。第二類,是依托于各大高校的智庫(研究院),影響力在不斷擴大。第三類,是一些有實力的企業內部的研究院所、戰略研究研究部門、博士后工作站等等。而實質性的民間智庫不多,很多所謂的“民間智庫”,盡管注冊也是民間社會團,但基本都有著非常深厚的政府背景或者外資背景。而更多的自力更生的智庫,基本辦成了一個咨詢公司的模式。所以,真正探索出一條中國本土智庫的獨立化籌資運營之路,任重道遠。
我認為,中國的智庫要不斷做大做強,應該向美國借鑒以下幾點:
第一、政府應該給予智庫明確的社會定位和嚴格的財務監管。所謂明確的社會定位,就是指政府應該明確智庫是社會組織的一部分,在智庫的社會組織注冊和非營利性組織的認定上拿出明確的政策,放開智庫注冊社會組織的限制,簡化審批程序。當然,事前審批的放開,必須伴隨著事中監管的加強,政府必須加強對社會組織財務情況的監管,明確規定非營利性組織的支出方向和財務情況公開方式,其監管的嚴格程度不應該低于對上市企業的監管嚴格程度。這樣才能給社會公眾以信任,幫助社會組織樹立良好的公信力。
第二、政府在推進決策科學化的過程中,是智庫天然的服務購買者。要保證智庫研究的客觀獨立性,就要擺脫政府辦智庫的模式,那么是不是智庫就不能花政府一分錢呢?答案當然否定的,政府可以通過公共服務采購的方式,與智庫進行課題合作,解決自己在決策過程中面對的實際問題。這樣政府和智庫就能夠在一個平等的條件下研究問題,智庫獲得了資金收入,又能保證研究的獨立性,而政府可以解決實際問題,還減小了人員編制,客觀上是減輕了財政負擔。這是一舉多得的事情。
第三、要營造一個有利于社會組織發展的社會氛圍。社會組織的發展,歸根到底還是要依靠社會的力量。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中國逐漸涌現出了一批愿意為“價值觀”買單的社會活動家、慈善家、企業家。我們應該為這些人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制度,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識,促進社會組織的發展,而不是像有些人一樣,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他人的動機,用陰謀論解釋別人的行為,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批評。每個人的行為背后都會他的個人動機,在社會組織的建設過程中,我們就是要建立這樣的環境,在不違背社會公德和公眾利益的情況下,要名的給他名,要利的給他利,無所圖者給他安靜的敬意,這樣才能把回饋社會和自我實現有機的結合在一起,促進社會組織不斷的良性發展。
第四、要加強對捐助人的社會回饋。和美國相比,我國對捐助人的社會回饋還是太少。比如在美國,一定限度內的對非營利機構或慈善機構的捐款,是可以算作營業費用在應納稅額之中扣除的;有些甚至會直接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同時,社會組織對于捐贈人的回饋也是直接的,不存在任何道德批判性,在這方面,中國的社會也應該更加快容和理性。在我們指責很多中國企業家、慈善家去美國捐款的時候,能不能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人家為什么要去國外捐款呢?我們還應該做什么才能把這些捐款留在中國的社會組織中?這是一個精細的社會結構設計工作,和價值觀沒有關系,卻需要腳踏實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