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圖書館性騷擾事件”:性別對立無法促進性別平等
“武大圖書館性騷擾事件”,這個熟悉的熱搜標簽,隨著最近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被證明或許是個可悲的錯誤。
“不符合性騷擾的構成要件”,這是法院的一審結論。這個結論提醒人們,在表達立場或觀念之前,還是要對事實有更多敬畏。而如果對事實及程序正義有更多敬畏,男女性別沖突或許就不至于演變到混戰的程度。
2023年10月,武漢大學女生楊某發文爆料,稱在圖書館自習的時候,對面男生肖某某持續隔著褲子摩擦下體,構成對她的性騷擾。因為當時她拍攝了疑似摩擦下體的視頻,且拿到了當事男生的手寫道歉信,看起來有圖有真相,所以輿論的風暴瞬間席卷,令肖某某在網絡和現實“社會性死亡”。武漢大學也很快出了通報:肖某某在圖書館北門走廊“存在不雅行為,有損大學生形象,造成不良影響”,根據《武漢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辦法(修訂)》第22條第5款規定,決定對其給予記過處分。在很多人眼中,學校就是官方,校方給了處分,此事也就等于蓋棺定論。
可回到事實本身,如法院現在所認為的:男生患有特應性皮炎,存在抓癢的可能性;再加上圖書館是開放空間,男生沒有任何針對女生的性暗示或者性挑逗行為。
校方為什么草率地給男生處分?據男生母親轉述:“武漢大學相關負責人多次明確表示,可以排除性騷擾,如果認定性騷擾,會在通報中明確寫出來。記過處分,是為當時的輿情降溫,是應急處理措施?!敝灰獙W校不挨罵,學生受點委屈不重要?這就是一所知名大學,在面對爭議事件,在面對學生權益可能受到侵害時的“嚴肅”態度?武漢大學還需對此作出進一步回應。也正因武漢大學在此事中的抽象表現,以及漫長的沉默,輿論只得另辟蹊徑,不再糾纏圖書館事件本身,而是去深挖女生楊某的碩士畢業論文。
楊某的畢業文論題目是《中印生育行為影響家庭暴力的經濟學分析》,里面有著非常離譜的錯誤。比如開頭部分就寫“2001年隨著《離婚法》的出臺與宣傳”,中間還有“全國總人口從1049年之前的5.42億增長到1970年的8.30億”……
一個保研成功,自稱通過法考的人,居然寫得出壓根兒不存在的《離婚法》?而低級錯誤遍地的文章,導師沒看出來,答辯也都通過了。楊某畢業論文的質量是否符合學術要求,是個嚴肅問題,不說比當初的圖書館事件更重要,起碼也是事關武漢大學學術聲譽的事情,可武大至今保持沉默,個中原因,讓人百思不解。
兩相對比,或許該來點冷思考。女生楊某覺得自己疑似遭性騷擾,站出來維權,當然是她的權利,可是在她并沒有提供充足證據的情況下,學校和很多網民就采信她的說法,進而對男生肖某某進行了網暴,使得事件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這種矯枉過正的“維護女性權益”,非但不能更好地保護女性,反而有可能在更大范圍制造性別沖突。而一旦性別沖突變成了不顧事實只管立場的宣泄,輿論就會陷入無休止的混戰。
性別對立無法促進性別平等。在抵達男女平等的道路上,不是靠情緒、謾罵,而是要講事實、講程序。在此過程中,武漢大學這樣的機構更該起到客觀中立的調和作用,而不是像本次事件的處置一樣,先是偏聽偏信,繼而沉默躲閃。武漢大學有責任通過進一步的回應,為輿論場上的性別沖突降溫。(作者系資深媒體人守一)
編審:文千字 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