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補貼“含金量”有多高?背后有何深意?
生孩子,國家發補貼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方案》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至其年滿3周歲。育兒補貼按年發放,現階段國家基礎標準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對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在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認定時,育兒補貼不計入家庭或個人收入。
實施育兒補貼制度是黨中央的一項重大民生政策。育兒補貼的“含金量”有多高?育兒補貼背后有何深意?近日,有關專家進行了解讀。
為何發放現金補貼?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生育補貼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發放育兒補貼”。
自2021年以來,全國已有20多個省份在不同層級探索實施了育兒補貼相關政策,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當地家庭撫養幼兒的經濟負擔,受到群眾歡迎,取得積極成效。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朱坤認為,育兒補貼是我國首次對居民發放的普惠式現金補貼,也是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投資于人的具體實踐,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視。
“育兒補貼制度是一項全國性、普惠式經濟補貼制度,具有低標準起步、廣范圍覆蓋、可持續發展、動態式調整等特征。”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賀丹說,從覆蓋范圍來看,補貼對象為所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群體。據估算,全國每年2000多萬嬰幼兒可以領取現金補貼。作為生育支持的基本制度安排,育兒補貼兼具生育保障和激勵導向作用。
賀丹認為,國家育兒補貼制度實現了四個“基本統一”,即“對象統一、標準統一、形式統一、流程統一”。補貼對象方面,一、二、三孩均可領取,突破了以往各地補貼政策聚焦二、三孩家庭的局限,將一孩生育家庭納入支持體系,實現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蓋;補貼標準方面,一、二、三孩均按相同標準領取,消除孩次間的待遇差異;補貼形式均為現金補貼,操作流程則是通過統一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申領。
“發放育兒補貼是以增收促減負的改革新舉措。”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所研究員張本波說,目前我國對育兒家庭的經濟支持,更多是從減負入手。發放育兒補貼,則是將政策重點放在直接增加育兒家庭可支配收入。這一政策不僅提高了家庭的消費能力,同時也給予了家庭更大的消費自主權,讓他們可以把錢花到最需要的地方。面向所有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發放育兒補貼,直接增加育兒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提高育兒家庭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是一項增進家庭福利和社會福祉、實現多方共贏的政策。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茅倬彥認為,建立育兒補貼制度,標志著中國人口政策進入以“引導”和“激勵”為導向的新階段。作為直接緩解家庭育兒成本的重要手段,育兒補貼制度不僅關系到家庭福祉,更關乎國家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戰略大局。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教授姜全保認為,國家出臺育兒補貼制度,可確保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口發展特點,在財力允許范圍內補充出臺差異化補貼政策。通過中央與地方協同發力,形成多層次、立體化的生育支持政策,既能提升育兒補貼的精準度,又能充分發揮地方優勢。
能否減輕育兒負擔?
《方案》指出,堅持改善民生、惠民利民,有效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成本;堅持統籌銜接、保障公平,與現行民生政策相銜接,確保符合條件的嬰幼兒平等享受補貼。
“現代社會撫養一個孩子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從孕產相關費用,到孩子出生后的奶粉、紙尿褲、教育等各項開支,每一項都讓家庭倍感壓力。育兒補貼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為父母養育孩子提供了支持,為孩子成長創造了更好的物質條件。”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教授楊凡說,育兒補貼體現了國家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態度,體現了對家庭育兒的重視和支持。國家全面實施育兒補貼制度,覆蓋面更廣、支持力度更大、政策可持續性更強,讓更多育兒家庭享受到生育養育的福利。特別是對于低收入家庭而言,這樣的支持更加重要。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教授黃煒認為,國家推出育兒補貼制度,旨在通過經濟支持減輕家庭養育負擔,提升生育意愿。當前的育兒補貼制度主要面向有0—3歲嬰幼兒的家庭,體現了政策的精準性和針對性。這種設計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因為0—3歲是兒童成長的關鍵階段。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中低收入家庭對經濟補貼的敏感度更高,補貼的效果更為顯著。
“育兒補貼可以直接緩解家庭的經濟壓力。”茅倬彥說,現金補貼雖然不能完全覆蓋育兒成本,但可以在關鍵階段起到托底作用,減輕年輕家庭撫養焦慮。當然,僅靠經濟補貼難以從根本上扭轉生育趨勢,必須與托育服務、家庭支持、性別友好制度協同推進,才能形成系統性支持體系。
研究顯示,育兒成本高是抑制我國家庭生育意愿和生育行為的主要因素,近1/3的育齡家庭存在育兒資源供給不足的風險,經濟資源供給不足尤為突出。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教授宋健認為,雖然在微觀層面上,育兒補貼對不同家庭生育的促進作用存在差異,但從宏觀層面來看,實施育兒補貼制度,有助于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降低撫養壓力,并通過投資于兒童,提升個人、家庭和社會的整體收益。
能否提高生育意愿?
《方案》提出,建立實施育兒補貼制度,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
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生育率持續走低的問題備受關注。實施育兒補貼制度,是對群眾降低養育負擔的積極回應,彰顯了生育友好的價值導向,體現了國家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決心。
宋健說,我國低生育率主要受經濟社會因素影響,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偏高是重要原因之一。家庭的生育決策,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生育成本與效用的理性權衡。當生育的凈收益過低時,往往會導致生育意愿低迷。實施育兒補貼這一經濟激勵措施,將有助于提升家庭生育意愿,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
茅倬彥認為,育兒補貼制度不是“萬能鑰匙”,但在緩解育齡家庭現實困境、穩定生育預期、改善人口結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起公平、普惠、可持續的育兒補貼制度,是邁向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一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和文化發展研究部研究員佘宇說,生育支持政策對生育水平產生影響不是立竿見影的,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顯現。隨著我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框架的初步形成并不斷完善,通過打好政策“組合拳”,一定能夠營造出更加友好的生育環境,最大程度釋放生育潛力,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黃煒認為,育兒補貼作為一項激勵措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庭的經濟壓力,但要從根本上提升生育意愿,還需將其納入全生命周期的生育支持體系。生育養育是一個長期過程,涉及從孕期到老年階段的多個環節。育兒補貼制度的實施,為全生命周期生育支持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