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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初,北京大龍地產公司在北京順義區競拍下的50.5億元“地王”被收回,2億元保證金打了水漂。不久,20多名股民以大龍地產在投資“順義地王”中存在信息披露涉嫌違規行為,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為由,要求證監會予以處罰。截至3月15號,要求大龍地產賠償股票損失的股民已經超過30人,索賠總金額過千萬。
2009年年底大龍地產以50.5億元拍下北京順義區“地王”。而在2010年年初,大龍地產被北京市國土局暫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場的拿地資格,之后又在今年2月1日被取消此宗土地的競得資格,并且沒收2億元保證金。受損股民的代理律師張遠忠認為,在此期間,作為上市公司的大龍地產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及時披露進展或者變化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影響,同時在相關公告之中存在誤導性陳述,導致股民損失,股民有權力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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